
民间电台近日公然违例复播,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21日表示,法治是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基石,政府对于破坏法治的行为是零容忍的。至于是否会检控参与人士,马时亨表示,那要看证据及所有情况,但犯法的人当局一定会检控。
综合香港媒体消息,马时亨称,有关民间电台的非法广播,当局在很早以前已经发出过多次警告。至于20日晚的广播,电讯管理局已经收集了一些证据,在整理好证据后,便会与律政司商量。假如律政司也觉得证据足够的话,就会检控那些非法广播的人士。
马时亨强调,电讯管理局和律政司将会尽快处理事件。至于是否会检控参与人士,马时亨表示,那要看证据及所有情况,但犯法的人当局一定会检控。
民间电台停播三个月后于20日复播,召集人曾健成表明不怕被检控,并将于两周后再次广播,继续公民抗命,争取政府修例。电讯管理局发言人则于当晚声明称,已调查民间电台无牌广播,任何人曾使用无牌发射器作广播、或在知情下参与广播都须承担被刑事检控的风险。
电台20日晚19时至20时于旺角行人专区以“开放大气电波”为题举办论坛,论坛由社民连主席黄毓民、电台召集人曾健成主持,指市民可在102.8兆赫收听论坛内容。五名立法会议员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、前线的刘慧卿、民主党李永达、社民连陈伟业及梁国雄,支联会主席司徒华也有出席。其间多名电讯管理执法人员在场拍照,但未有禁示广播进行或劝阻相关人士进行广播,有百余名市民围观,并有支持者举起标语及高举模拟奥运圣火火炬的塑料棒支持广播。
司徒华指法庭年初已裁定《电讯条例》违宪,但当局申请“暂缓令”延迟执行有关判决,期后更申请“禁制令”禁上电台广播;在电台停播的三个月内也没有修改条例,形容当局“非常霸道”。刘慧卿表示一定要争取修改恶法,并且高喊“人权自由不会从天而降”。
李永达指已五次出席节目,不介意被捕,重申广播并无影响飞机航道,还批评政府的反对理据站不住脚。李卓人也表示他们不是“知法犯法”,而是当局在法庭已判决《电讯条例》违宪后仍禁止电台广播及拒绝修例,斥责政府“知法犯法”。七名市民还在广播期间主动报出姓名并参与发言支持电台抗争行动。
曾健成指出,暂时以电台的资源及人手,每天只可进行一小时的广播,现正考虑稍后的广播时间及内容,强调电台不介意被控告及罚款,坚持会继续广播以争取开放大气电波,直至当局检讨相关法例及向民间电台发牌。他指正计划在14日内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再进行广播,届时并可能以“公共空间”作为讨论题目。
新闻背景:
2008年初,泛民主派人士无视法庭禁令在旺角街头“非法广播”。高院法官冯骅1月10日接纳律政司申请颁发临时禁制令,禁止民间电台广播,受禁令限制的被告包括海昇科技有限公司、曾健成、陈妙德、潘达强、杨匡及梁国雄。不过民间电台却不理法庭发出的禁制令,于同一天广播在旺角街头举行的公开论坛,内容主要宣传周日争取2012双普选的游行活动。六名立法会议员包括前线刘慧卿、民主党李永达、公民党张超雄、职工盟李卓人及社民连陈伟业、梁国雄都参与其中。
泛民主派人士以“公民抗命”为由挑战香港的法律甚至法庭裁决,无视法庭禁令在旺角街头“非法广播”。将律政司司长黄仁龙“逼到墙角”,令黄仁龙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反击。
有泛民温和派人士形容,此次民间电台及泛民议员的“公民抗命”让政府与泛民“两败俱伤”。虽然,开放大气电波的要求获得舆论普遍认同,但公众是否因此就认同他们“刻意违法”呢?毕竟,香港是一个言论非常自由开放的地方,即使现在的广播频谱被垄断,但少数意见的发言“地盘”并没有被扼杀。尤其是科技发展一日千里,网上电台越来越流行,而且是不受管制的自由地;即使大众传媒方面,无论电子及报章传媒都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以言论自由为名进行“公民抗命”,令人觉得只像是青少年的反叛行为,虽有人理解或表同情,但却缺乏震慑人心的道德感召力。这是“公民抗命”的失败范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