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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福田某大厦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竟租住了12个人,警察接到报警前来处理房东和租客间的纠纷时,意外发现这竟是一套非法转租房,警方当即责令“二房东”把房子退回,12名房客也被限期搬出。
昨日,在新闻路东景大厦2栋一套房租住的张小姐向本报报料,反映了上述情况。她说,自己一不小心陷进非法转租陷阱,如果当初租房细心些,或许就可以避免这场麻烦。
无赖房客让 “房东”头疼
张小姐介绍,她是在校大学生,7月中旬来深圳某单位实习,开始在福田区新闻路东景大厦看中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,由于在附近一带租便宜一点的房子非常困难,加之此房租金按床位计算比较便宜,每月租金只有400多元,负责出租的穆小姐自称是这套房的“房东”,房客都与她签订了租房合同,并支付押金。
张小姐没多想就交了押金住了进去,在居住的半个多月里,她时常看到穆小姐与其中一位李姓房客发生口角,有时甚至恶语相向。
事后,张小姐了解到,房客李小姐是推销员,具体工作单位无人知晓,在此住了一月有余,至今未交纳一分钱租金,由于此人平日蛮横无理,与其他房客也很难相处,房中公共空间也大量堆放着她的个人物品,她还将自己带来的一张双人床摆在主卧中,占据了很大位置,很多前来看房的人都觉得主卧空间狭窄、无法入住,也不愿与其共处一室。由于“房东”穆小姐和房客李小姐没有签订租房合同,穆小姐无奈之下就请李小姐离开,而李小姐却以自己东西多不方便搬为理由,要求穆小姐出搬家费才肯离开。
报警处理纠纷露“房东”马脚
令人想不到的是,当穆小姐答应付搬家费后,这位房客又以其他种种理由拒绝搬走,并堂而皇之地住了一个多月,其间争执不断,“房东”穆小姐对此很无奈。
随着房客逐渐增多,租住在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客由开始的6人增至现在的12人,房客李小姐不但占据了很大的空间,更重要的是影响了“房东”穆小姐的收入。
由于无法让房客李小姐离开,“房东”穆小姐近日报警求助,希望民警能协助她让房客李小姐离开。值班民警接到报警来到这套出租房,在检查询问过程中,民警发现,“房东”穆小姐拿不出该房相关的房产证或房屋转租证明,并非真正的业主,又加上该房处于中心地段竟然住了12个人,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,穆小姐的行为涉嫌非法转租,当场将穆小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。
警方还通知12名房客,要在三天内搬离所租房屋,包括不愿搬走的李小姐。
租房要警惕 非法转租
张小姐表示,这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和她一起居住的房客,她们中大多都是从外地来深圳实习或打工的年轻女孩,由于工作时间和地点都不固定,所以租房很困难。
由于警方已经向房子的业主发出通告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清空这套房子的租住者,几个才搬来不久的女孩都遇到了不小麻烦,租金、押金都交给了穆小姐,在大家多次索要未果后,穆小姐竟玩起“人间蒸发”。房子的原业主得知自己的房子被转租出去后,也很生气,决定不再出租。
“我和几个一起住的女孩子连续跑了几天,在附近找房子租住,可是都不满意,马上要搬了,但住的地方还没解决,真是头疼!”张小姐说。
警方提醒,每年夏季都是租房的高峰,其中不乏非法转租者,要租房的朋友在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承租费用前,一定要对“出租人”验明身份,属于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的,需要其提供相应的房屋产权证明、出示电表卡。属于承租人转租的,则需其提供产权所有人允许其转租的承诺,最好是经过公证,以免假房东人间蒸发。
(记者 谷少传 实习生 张钰灵)
